香港投資移民
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位於中國南端,與廣東深圳市比鄰,西隔珠江與澳門、珠海相望,地處西太平洋沿岸各國中心,又為太平洋和印度洋航運要衝,自開埠以來就是中國南方與國際社會將網的主要貿易通道,也是號稱「東方之珠」的國際重要城市之一
項目優勢
- 十二年免費教育。實行中英語雙語教學,學生能具備國際視野及前瞻性
- 資金調動方便
- 申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的未婚子女可隨行來港
適合對象
- 申請人 18 歲以上
- 申請者身份要求:外國籍、中國籍(但已有國外的永居身份)、澳門居民、台灣籍
- 提出申請前的前 2 年內,實質擁有不少於 3000 萬港幣淨資產
- 最低投資門檻 3000 萬港幣,可以為:
- 金融資產;股票、債券、存款(上限 300 萬港幣)、後償債項、有限合夥基金、合資格的集體投資計劃
- 非住宅房地產,投資金額以 1000 萬港幣爲上限
-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新計劃申請人須向投資組合投入 300 萬港幣
獲准入境、逗留和延長居留期限
- 原則上批准:以訪客身分在港停留不多於 180 天,以作出投資
- 正式批准:獲准在港居留不多於兩年
- 延長居留期限:每次延長居留期限不多於三年
- 香港居留權:申請人及其隨行家屬在港連續居住不少於 7 年,可依法申請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 投資者可在港受雇、擔任職位、自雇工作、開辦業務或與他人合辦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