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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Taiwan

移民台灣

台灣由於特殊的國際地位,因此針對不同地區的申請人適用不同的法令。所以要辦理台灣移民,最重要的就是先確定主申請人的身份別。在申請過程中,各類項目的申請人都可能會面對不同的官方機構,如移民署、投資審議司、經濟部、台灣駐外使館、各縣市政府等。最重要的是不要存有僥倖的心理,想要規避一些政府的要求,降低被拒絕的風險。

定居台灣的優勢:

  • 臺灣護照前往美、加、歐盟、澳洲等大多數國家均免簽
  • 風景優美,生活機能完善,醫療制度完善,社會安全,街道乾淨,為世界上著名的生活/退休地區
  • 臺灣為最適合居住的寶島且人民熱情且親切友善
  • 醫療與相關專業領先全球且醫療服務令人激賞

入台的身份認定

香港澳門居民

持有香港/澳門特區護照、永久居民身份證,無其他國籍公民

大陸地區人士

持大陸護照或有他國護照未達四年,其間曾回大陸單次停留超過30天

其他國籍人士

非定義上的港澳人士與大陸人士

移民種類

創業家簽證

為吸引及鼓勵外國、港澳地區人才來臺創新創業,並邀請對臺灣市場有興趣之創業家來臺發展,我國提供「創業家簽證」(Entrepreneur Visa)供外國、港澳地區人才申請。創業家簽證之優點包括不須事先成立公司、可居留長達二年、辦理展延不需出境、得以團隊名義申請以及創業家簽證申請人得申請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等優點,適合欲發展臺灣市場、有志來臺創業、或事業剛起步之創業家。

適用身份
  • 港澳人士
  • 外籍人士
項目內容
  • 獲得創業家簽證後必須要在 2 年內設立公司
  • 簽證 2 年期, 展延無次數限制
    • 展延需近三年平均營業收入達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或年營業費用達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或聘請 3 名台籍員工
  • 配偶、18 歲以下未婚子女可申請隨行依親居留

永久居留需符合以下條件

  • 連續居住 5 年每年達 183 日以上
  • 繳稅正常、帳戶進出正常
  • 提交財力證明文件,與其它移民署認定文件

申請條件

個人申請: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項

  • 獲得國內外創投事業投資,或政府認定之國際性募資平臺籌資 NTD200 萬元以上
  • 一年內曾進駐中央或地方政府核定之創新創業園區,或中央/地方政府核定的直營或經濟部近5年評鑒優良育成中心,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的育成機構
  • 取得國內外發明專利權,或事實足認具專業技能
  • 國內外具代表性之創業、設計競賽得獎者。或申請政府鼓勵外國創業家來台專案計劃通過
  • 曾于國內外具指標性影展入圍或得獎
  • 獲中央政府核可的相關補助金額 NTD200 萬以上,或地方政府核可創新相關補助金額 NTD100 萬元以上
  • 其他經中央事業主管關認定或推薦具創新能力
  • 已在台設立符合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事業,擔任該事業負責人、經理人或主管等職務,併投資 NTD100 萬元以上者

團體申請:

  • 在台灣尚未成立公司,申請人需符合個人申請條件 1~7 項之其中一項
  • 在臺設立符合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事業認定原則之事業,該團隊成員須擔任該事業之負責人、經理人或主管等職務,且合計投資金額達新臺幣 100 萬元以上者
梅花卡

梅花卡永久居留證是針對國家級人才,或在台有重大投資、重大貢獻的外籍人士,鼓勵其在台灣永久居留。在其外僑居留證(Alien Resident Certificate)有效期限內提出,經各專業領域專家審核通過後核發,不受居留期間 5 年以上之限制。

項目優勢
  • 配偶、18 歲以下未婚子女可隨行
  • 外國籍、大陸籍之家庭成員,亦可申請隨行依親居留
  • 免坐移民監,3 年期滿可拿有永久居留證
  • 住滿一定期間可申請歸化入籍,取得台灣護照
申請條件(滿足其一)
  • 對我國有特殊貢獻或我國所需之高級專業人才
  • 投資金額在 NTD1,500 萬元(美金 50 萬)以上之營利事業,並創造 5 人以上之本國人就業機會滿 3 年
  • 投資中央政府公債 NTD3,000 萬以上,滿3年

3年後申請永居需符合以下條件:

  • 如出生地爲大陸地區且原具其身分者, 需提交下列其中一項證明文件:
    • 海基會驗證之未設籍證明書正本或註銷大陸戶籍公證書正本
    • 經我國駐外館辦事處驗證足茲證明喪失大陸地區人民身分之證明文件
    • 其他足茲證明喪失大陸地區人民身分之證明文件
  • 提交財力證明文件,與其它移民署認定文件